electricity theft

TNB说你偷电但却是你的租客在做手脚?来看看身为屋主的你该怎么做

“ 我收到TNB的信了!”

“我怀疑我的租客在搞什么名堂。”
“TNB的人来检查我店里的电表,还直接把电表拆走了。”

以上这些,你是不是也遇过,或是目前正困扰着你睡不着觉?

如果有,你不是唯一一个,也绝对不是第一个。

这几年”偷电”投诉暴增,很大原因是非法挖矿(crypto mining)猖獗。

TNB从2020年到现在,已经因为电费损失了 RM5.14亿。从2020到2025年,TNB展开91次特别行动,检查了 14,489个场所,展开了 77项调查。

TNB对付这些”偷电”的人,从来不手软。

但问题是,很多无辜的屋主和店主,往往是因为租客在背后搞事,自己却完全不知情,最后却要背这个锅。

所以在教你怎么应对之前,先搞清楚:你现在到底面对的是什么状况?因为绝大部分人对这件事的理解,其实是错的。

“电表被动过手脚” —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?

简单来说:TNB认为你的电表没有如实记录你的实际用电量

无论是有人动过电表本身,还是有人直接绕过电表(剪线、直接拉线、放磁铁干扰、用东西挡住转动)。你可能会听到不同说法:”usik meter”、”curi elektrik”、或者最直接的 “TNB要我赔钱”。这些讲的其实都是同一件事。

很多这类案件,尤其是那种用电量异常高、24小时不停运作的,背后追查下去,往往是租客在里面偷偷挖矿,而屋主自己完全不知情。

这是刑事罪、民事索赔、还是两个都有?

这是大部分人最容易搞混的地方。

  • 《1990年电力供应法令》第37条是刑事罪,涉及罚款或坐牢,由能源委员会提起诉讼。
  • 第38条是TNB另外的民事权利,可直接向你索取”收入损失”(loss of revenue)。

这两个是分开进行的。你可能收到一张几万甚至几十万令吉的民事索赔信,却完全没有被刑事起诉。

这正是很多屋主一头雾水的地方:他们以为”这只是一张账单”,或者以为”没被控告就等于不是我的责任”。这两个想法都是错误的。

“是租客干的,为什么我要赔?”

因为TNB通常追讨的对象是账户注册人,不是真正动手的人。

合约关系是TNB和账户持有人之间的,不是和实际住在里面或在里面做生意的人之间的。

“不是我干的,是我租客干的”这个说法,法院已经审过很多次,通常都站不住脚。

如果账户是你的名字,单单一句”不是我做的”,力度往往不够。

这不代表你就束手无策。第二部分会讲到具体怎么应对,但你要有的第一个心理准备是:账户持有人先被追讨,之后再自己想办法向租客追讨。

TNB可以直接断电吗?

有时候可以,但不是无限期,也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。

一旦TNB已经修复或更换了被动过手脚的电表,法院的判例说明:TNB不能再拿”断电”来当武器逼你付钱,这时候TNB必须改用民事诉讼来追讨。

所以,如果电表已经修好了,TNB还威胁要断电,那这个威胁本身就没有很强的法律基础,值得据理力争,而不是乖乖付钱了事。


常见3项的误解

这部分才是真正会让你多花冤枉钱的地方。因为错误的假设,往往会带来错误的第一步。

❌ “TNB给的数字一定是对的“
不一定。TNB的计算,只是他们的立场,不是铁证。

计算方式、假设的用电期间、甚至假设的原因,全部都可能出错 —— 而且这样的错误,其实还挺常见的。

❌ “我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”
你有。TNB自己的数字,法律上只是”初步证据”,不是最终判决。计算方式、追讨期间、背后的假设,全部都可以挑战。

❌ “我一定要马上全额付清,没有别的选择”
不一定。”承认这笔账单存在”和”接受TNB要求的确切数字”,是两码子事。

马上付钱——更糟的是签任何看起来像”认罪”的文件,反而很可能把你锁死在一个你根本不该接受的数字上。

这里最大的陷阱,从来不是被TNB盯上,而是以为TNB说的话没得反驳。

【真实案例】数字真的可以是错的

这不是空口说白话。在真实案例 Tenaga Nasional Bhd v DSP (M) Sdn Bhd [2026] MLJU 891 里,TNB向一间公司追讨 RM383,707.05,指控对方偷电。结果TNB输了!

法院不只是说TNB的计算”不合理”,判词写得更狠:

TNB自己的证人在庭上被盘问时承认:
他的工作就是挑选能为TNB追回最多钱的计算方法,
而且他也承认,如果用能源委员会指南里默认的”三个月平均法”,追讨的金额会更低
但他并没有使用该方程式,因为那样TNB拿到的钱比较少。

更重要的是,法院同时发现:TNB连 “电表真的被动过手脚” 这件事本身,都没有证明清楚。

证据上更不堪:照片前后矛盾、测试仪器没有校准证书、检查过程也没照能源委员会自己的指南走、连电表本身都没有被保留下来做独立化验。

TNB在六个争议点上全部输掉:有没有偷电、有没有因果关系、检查程序是否可靠、计算方式是否公平、最后连”不当得利”这个备用理由都被驳回。

换句话说,TNB的数字,是可以被打回去的;不只是数字,连整个”你偷电”的指控,都可以被打回去。

TNB追讨电费,你到底应该怎么做?

1. 找律师,要求TNB提供完整的证据和计算明细。
听起来理所当然,但这是大部分人最容易忽略的一步,尤其是因为一个很大的认知错误:TNB根本不会理会普通老百姓,或者觉得”问了反而更麻烦”。

实际情况是:TNB对一般民众往往不太愿意交出背后的细节,但一旦律师正式发函要求,态度通常会不一样。

该要的东西包括:检查报告、现场照片、测试和校准记录、电表事件记录(event log),还有最关键的:TNB到底怎么算出这个数字、追讨的期间是怎么定出来的。

2. 让律师评估这笔账单到底合不合理; 在不合理的地方,据理力争。
TNB算出来的每一部分,都可以被挑战:

电表真的被动过手脚,还是单纯故障?

追讨的期间是有根据的,还是随便定的?

计算方式反映的是你真实的用电情况,还是刚好凑出一个比较高的数字?

这些正正就是DSP案里,让TNB输官司的地方。

3. 最理想的情况:律师直接跟TNB协商。
这是最考经验的地方:一个熟悉怎么和TNB打交道、跟TNB维持良好关系的律师,往往能比”全额付清”或”一路打到上庭”更快、更和平地把事情解决。

这一点很重要,原因很多人没想到:你要的不只是这次的事情过去,而是TNB以后不会再回头找你麻烦、不会留下心结。

自己单独去处理,反而风险更高。

你想解释清楚状况、想表现得配合、想讲清楚租客的问题。

但在这个过程中,很容易不小心说出一些听起来像”承认”的话。如果最后事情真的闹上法庭,这些话可能会反过来对你不利。

从一开始交给律师处理,就是在替你把这个风险挡掉。

屋主该怎么保护自己

如果你是屋主,最省钱的做法永远是——在出事之前先做好这几件事:

  • 办理电费户口更名(Change of Tenancy): 在租客入住前或入住时,就把TNB户口转到租客名下,不要一直挂在自己名字底下。
  • 租约条款要写清楚: 明确禁止租客动电表、写明租客要负责所有电费、加上一条赔偿(indemnity)条款说明:如果有任何偷电事件,不需要去争辩是谁的错,只要是租约期间都由租客赔偿
  • 入伙时拍照记录电表读数: 拍照,注明日期,让双方都书面确认。
  • 留意异常迹象: 用电量异常高、看到一排排的机器、租客说自己是做”电脑数据储存”却讲不清楚具体在做什么,这些都值得多留个心眼。
    有必要的话,可随时启动你身为店主的权利,进行临时检查查看租客进行的商业活动(因为无论如何如果租客做非法事件,身为店主的你也无法完全脱手)

所以我什么时候该找律师

只要TNB已经发信、发出传票,或者涉及的金额不小,这就是该让律师介入的最佳时机。根据我们的经验,越早让律师介入,就就越有空间在你还没说错话或签错东西之前,最快地把计算方式挑出问题来;

甚至和TNB谈判到最好的价钱,这样比起上法庭,对大家才是互利和共赢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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